曹坤看到对方惊愕的表情,缓缓说道:“你以为我不知道么?你弟弟几个月前得了白血病,你们班级还组织了募捐活动呢。”
林诗晴心里惊骇欲绝,自己确实偷偷拿走了张耀阳的项链。
自之所以卖掉项坠,也是因为家里实在凑不出八十万给弟弟看病。
平日里张耀阳一直把项链当成宝贝,一直吹嘘这物件是祖传的,价值上百万。
一次趁着对方酒醉,她便偷偷将项链摘下来,拿去古董行。
打听之下,才知道这个小小的项坠竟然价值三十多万!
最后她权衡利弊,还是将其给卖了古董店,就当自己是借的,将来分手了再想办法还钱给对方。
自从那次风波后,她和张耀阳的关系便疏离了很多。
再加上她一直不让对方上垒,张耀阳便觉得所谓的女友只是在利用自己,一直心怀怨愤。
女孩是有三观的,和对方谈恋爱不过是想弄点钱花花,她觉得一身流氓气的男友根本配不上自己。
心里更是觉得对方纯粹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!
曹坤看着女孩面色变幻,嘴角轻扬:“嫂子想啥呢?”
突如其来的话语,打断了林诗晴的思绪。
这件事说来也很巧,林诗晴去古董行那天,曹坤刚好在附近的地摊转悠,一穷二白的他就想捡个漏,却看到嫂子进了一家古董店。
事后曹坤听张耀阳说家传的项链丢了,结合林诗晴弟弟的事情,曹坤猜到了真相。
但他并没讲出来,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情,曹坤再傻,也是绝对不会说的。
况且林诗晴很可能是拿钱救自己的弟弟了,也不是为了贪慕虚荣才花掉的。
曹坤坏笑着,刮了下对方秀挺的琼鼻。
“草拟吗,你特么给我放尊重点儿!”林诗晴怒不可遏,像一只发狂的小老虎,警告着对方。
曹坤却一把拉住女孩的手,“你和我狗叫什么?来,你和我现在就去艺博斋。我们找老板对峙下?”
听到对方连店铺名字都说出来了,林诗情瞬间蔫了。
她像一只瑟缩的鹌鹑,不敢再吭声了。
“这就对了嘛。再敢和我嘚瑟,看我不玩死你!”曹坤得意洋洋地抓起她的手掌,十指紧扣。
他拖着面无血色的林诗晴走向了不远处的地铁站。
现在已经是下班高峰期。
地铁1号线的车厢内,人挨着人,人挤着人。
密集的乘客好像下锅的饺子一样,拥挤不堪。
曹坤和林诗晴勉强挤进去,两人站在门边,算是有了一处立足之地。
地铁缓缓启动。
人实在太多,俩人被周围的乘客挤得很近,女生脸上漾起一抹不自然的神色,耳垂也红润了几分。
“朋友妻不可欺”的道理,曹坤是懂的。
高中时他就是张耀阳手下的小弟,经常被吆五喝六的。
可一想到张耀阳这种背刺兄弟的畜生,就怒火中烧。
人善被人欺,马善被人骑。
曹坤回想起过去的种种遭遇,意识到自己也是有很大问题。
性格太软了,正是因为平日里胆小怕事,点头哈腰的性格,才会让那些人有恃无恐。
这一世他要以牙还牙,把自行车蹬上高速!
地铁一号线到了下站地后,站台上的乘客如潮水般涌入车厢,原本簇拥的空间更是密不透风。
俩人被挤到车厢门边。她心里又惊又羞,脸蛋红得像火炉一般。
曹坤蹲了十年的苦窑。
坐牢过三年,母猪赛貂蝉。
这个嫂子实在太青春靓丽,发香一直在鼻息萦绕......。
林诗晴心中充满了羞涩。
即便是自己男友张耀阳出钱租的房子,他也只配打地铺。
偶尔让他拉下手都是开天恩了。
这个小混蛋过分了,胆子也太大了些!
地铁高速运行,身形随着车厢摆动间,她心里砰砰乱跳。
大约十几多分钟后,到了京海莲花路地铁站。
女孩和曹坤出了地铁站口,又换乘公交车,一路来到了位于京海市西郊的公寓楼。
二人一起回到了林诗晴的出租屋。
到了房间门口,林诗晴拿着钥匙,弯腰开门。
自后,他看到一轮满月。
“吱呀” 一声,门缓缓被打开。
林诗晴走进房间,将背包放在自己的桌子上,伸手拉开窗帘,让阳光毫无保留地洒进屋内。
接着,转动窗子上的把手,推开窗户的刹那,微风瞬间涌入,轻轻拂动着窗帘,也吹散了屋内的沉闷。
曹坤则将行李箱放在一旁。
“终于回来啦,还是大城市的繁华让人感觉自在,老家太没意思了。” 林诗晴感慨着,脸上洋溢轻松的神情。
曹坤往客厅的沙发床一躺:“是啊。想要赚大钱,还是得来大城市。”
林诗晴走到曹坤身边,拿出背包里的物品。
窗外的微风轻轻吹过室内。
公寓楼前的桂花树在微风中轻轻摇曳。
细碎的花瓣簌簌飘落,甜丝丝的桂花香被微风带入房间。
曹坤的动作不停,直视女孩的眼睛。
林诗晴轻咬唇角,声音带着一丝颤抖,轻声说道:“你…你...想干嘛?”